為推展再生能源,打造低碳綠色城市,桃園市政府推動公有房舍太陽光電屋頂標租、綠能屋頂全民參與、補助私有房舍屋頂型太陽光電,以及配合經濟部工業區導入聯合標租計畫等多項綠能政策,光電設備較升格前增加55倍之多。 

經發局指出,市府自106年起於「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」明定契約容量5000kW用電大戶應設置10%綠能設備,截至今年6月,桃園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已達284.6MW,為北區縣市最高,比升格前成長約55倍。 

經發局局長郭裕信表示,有關桃園市埤塘光電,市府已考量整體生態、環境景觀及聽取地方意見,並向經濟部反應;為確保綠能與社會及環境共存,經濟部也邀集地方政府、NGO團體及太陽光電公協會共同研擬「太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」,並於今年7月1日公告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。 

郭裕信表示,為兼顧桃園埤塘光電與生態環境,市府將依經濟部「太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」,並聽取地方相關意見後,評估適合推動的埤塘審慎推動埤塘光電,兼顧地方意見與再生能源發展。